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侵权纠纷 > 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7 12:24:24 人浏览

导读:

侵权责任四大归责原则: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与公平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误工、交通等费用,致残或致死还有额外赔偿。经营者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这些原则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1.在《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3.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则规定了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

  1.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如果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等。

  3.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还包括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权责任的四种归责原则是什么

  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归责原则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过错责任,承担责任的条件是一定要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中规定了: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则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在承担补充责任后,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你是否也遇到过被侵权的情况?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一起探讨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得关注法律快车,获取更多法律知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