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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5 00:49:00 人浏览

导读:

在天津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你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本文为你详细介绍天津民政局离婚手续的全过程,帮助你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一、天津民政局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

  1.在天津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军人,还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还需要准备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资料是天津民政局离婚登记所需的基本材料。

  二、天津民政局离婚条件

  天津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这是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表明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状况。

  4.当事人还需要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必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天津民政局办理时间

  1.天津民政局的离婚登记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上午8:30至11:30,以及下午的14:00至17:00。周五上午8:30至11:30也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但周五下午14:00至17:00则是整理档案的时间。

  2.周六上午8:30至11:30只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伏天下午的上班时间则为14:30至17:00。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时间可能会因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有所调整,建议提前查询或咨询相关部门以确认办理时间。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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