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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9 16:49:09 人浏览

导读: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吗?什么情况下适用?本文详细解读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补充侦查的情形、审查起诉期限等。快来了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一、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吗

  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实存在补充侦查的可能性,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进行。这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

  (1)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选择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2)在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有明确规定。

  (1)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成,且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

  (2)无论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都适用这一规定。

  3.如果经过一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若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可以补充侦查的情形

  补充侦查是一种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为补充收集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

  1.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进行补充侦查,它只适用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2.根据法律规定,补充侦查的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而实施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负责。

  三、审查起诉期限说明

  审查起诉的期限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1.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这个期限可以延长半个月。

  2.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改变了管辖,那么审查起诉的期限应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3.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一旦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还有哪些情况可以适用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你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条款?如有疑问,法律快车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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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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