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最多允许几级法院的审理才告终结
导读: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二审终审制,意味着无论什么类型的官司,最多只能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就会终结,即官司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1.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首次审判一个案件,这一审判过程被称为第一审。
(1)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并不是立即生效的(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如果对判决或裁定不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审判。
(2)第二审的目的是发现和纠正第一审中可能存在的错误。
2.即使存在二审终审制,也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官司都必须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才能结束。
(1)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或者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那么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就会生效,案件就不会进入第二审程序。
(2)有些案件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一旦当事人接受了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也不会进入第二审程序。
第一审是地方任何一级人民法院首次对一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进行的审判过程。
1.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并不是立即生效的,除了一些不允许上诉的裁定。
2.如果当事人对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不满,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新审判。
3.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公诉的案件,如果认为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误,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新审判。
4.上诉或抗诉的提出,是基于当事人或检察机关认为第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希望通过第二审的审理来纠正这些错误。
5.上诉或抗诉的提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可能会被法院驳回。
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1.无论当事人是否满意,他们不能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审。
2.如果当事人对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他们只能提出申诉,而不能上诉。申诉并不影响第二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
了解了二审终审制,你是否对我国的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了私下调解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以此调解书起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