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家赔偿 > 司法赔偿 > 刑事赔偿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向哪个部门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向哪个部门申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0 08:53:31 人浏览

导读: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如何计算赔偿标准?本文将解答这些问题,详细介绍赔偿申请流程、标准以及赔偿义务主体责任。通过本文,您将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向哪个部门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的申请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1.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应依法给予赔偿。如果逾期不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在期间届满后的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那么应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3.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两个月内应作出决定。

  (1)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2)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二、刑事赔偿标准细则

  刑事赔偿标准的原则在《国家赔偿法》中有所规定,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包括以下情况: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并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

  (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于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向哪个部门申请

  三、赔偿义务主体责任

  刑事赔偿案件只能在国家机关存在过错的情形下提出。

  1.对于公民能够举证证明某国家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存在过错的,那么该特定的机关就是赔偿义务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并恢复因刑事案件的不当处理被损害的名誉。

  2.赔偿义务主体在接到赔偿申请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赔偿标准进行处理,确保赔偿请求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如果赔偿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对于刑事赔偿案件,确保赔偿请求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如果你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