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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8 18:42:40 人浏览

导读: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管辖遵循属地原则,由案发地公安局负责。法律条文明确了使用伪造、作废信用卡等行为属于犯罪,并规定了刑罚和罚金。构成要件包括侵害金融票证管理制度、诈骗公私财物等。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是怎样

  1.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管辖遵循属地原则,即在案发地的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对于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条文明确了以下几种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活动,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此外,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金融犯罪行为,对于其立案管辖、法律条文和构成要件,我们应当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同时,我们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金融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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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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