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上诉申诉 >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6 09:35:36 人浏览

导读:

本文深入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详细梳理了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流程、管辖部门及申诉人应注意事项。同时,还探讨了刑事申诉受理管辖的相关规定。

  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

  1.《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是一部详尽的法律文件,它涵盖了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多个方面,包括复查任务、办理流程、申诉人范围、申诉时间以及管辖部门等。

  2.该规定旨在确保刑事申诉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司法公正和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复查刑事申诉流程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流程包括管辖、受理和立案复查三个主要环节。

  1.在管辖方面,基层人民检察院负责处理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而分、州、市以上人民检察院则负责处理更高级别的申诉案件。

  2.在受理环节,刑事申诉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统一负责接收,并在七日内对申诉进行初步处理。如果申诉符合条件,人民检察院将受理并进行立案复查。

  3.立案复查的条件包括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被害人或被不起诉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等。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

  三、刑事申诉受理管辖

  刑事申诉的受理管辖涉及到申诉主体应该向哪个部门递交申诉书的问题。

  1.根据规定,对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的申诉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管辖,即申诉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人民检察院内部,刑事申诉的受理工作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

  3.具体的受理范围包括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等。

  对于刑事申诉的受理管辖,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在法律快车,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