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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征地人员分配补偿款怎么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05 06:50:34 人浏览

导读:

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涉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分配时,需遵循民主议定、平等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一、村集体征地人员分配补偿款怎么分

  1.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主要涉及到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

  2.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其所有者所有,即“谁种植归谁所有”的原则。若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者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是对征地协议签订前已存在的附着物所有者给予的补偿。

  3.征地安置补助费是对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费用的补偿,其归属和使用需专款专用。

  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4.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占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它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5.分配时应遵循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确保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并与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相一致。

  二、补偿款分配的原则

  在分配补偿款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体现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平等原则:在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应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处理利益关系,确保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应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

  1.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个村民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他们有权参与民主议定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他们也有义务遵守村规民约,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积极参与集体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在享受征地补偿款带来的利益时,他们也应认识到自己对集体所承担的义务,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你对征地补偿款分配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助你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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