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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办案流程怎么规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1 10:57:53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办案流程暂无新规定,但遵循《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案件线索由侦查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和管理,七日内移送。想了解检察院如何办案?本文详细解读流程。

  一、检察院办案流程怎么规定的

  检察院的办案流程目前暂未出台新的明确规定,原有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自行侦查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失效。

  不过,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例如:

  1.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线索,由负责侦查的部门统一受理、登记和管理。

  2.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接受的控告、举报,或者本院其他办案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如果属于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线索,应当在七日以内移送负责侦查的部门。

  3.上级检察院在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核实或组织、指挥、参与下级检察院的调查核实。

  二、调查核实的方式方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八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对调查核实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规定。

  1.调查核实一般不得接触被调查对象,如果需要接触被调查对象,必须经检察长批准。

  2.调查核实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3.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也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4.调查核实后,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制作审查报告,并将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5.如果立案进入侦查程序,作为诉讼证据以外的其他材料应归入侦查内卷。

  检察院办案流程有哪些新变化?你对检察院办案有何看法?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讨论,一起探讨司法公正与效率。

检察院办案流程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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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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