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宅多户怎么处理
导读:
农村一宅多户的情况下,政府有权收回多余的宅基地,对于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政府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一宅多户拆迁的补偿情况如下:
1.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房屋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对于违规的宅基地,不会得到补偿。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政府会补助相应的房屋面积。对于多余的房屋,也会一并计算面积并给予补贴。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拿到一栋两楼或四楼的房子,但宅基地面积不变。
3.自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户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农村一宅多户要遵守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合法性原则:对于一宅多户的情况,需要首先判断其是否合法。如果多户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继承、赠与等合法原因形成的,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如果多户是由于违规建设、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等原因造成的,则应当进行整治和规范。
2.公平、公正原则:在处理一宅多户问题时,应确保处理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使用行为,应给予支持和保护;对于违规行为,则应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3.保护村民权益原则:在处理一宅多户问题时,应充分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因整治和规范工作而需要拆除或调整的房屋,应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复杂情况,应充分考虑村民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
4.依法依规原则:在处理一宅多户问题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随意变通或违反规定,确保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