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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章程可以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7 14:40:45 人浏览

导读:

法人章程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本文详细解析了法人章程、法人的特征,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人制度。

  一、法人章程可以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章程不可以对抗善意相对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这意味着,即使法人章程中有某些规定或限制,这些规定或限制也不能用来对抗那些善意、无过错且与法人进行交易的相对人。

  二、法人的特征有哪些

  法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人不是人,而是一种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社会组织或集合体。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法人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但无论如何,它都必须以组织集合体的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中。

  2.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法人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它拥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这一点是法人与其他组织的重要区别。

  4.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区分法人组织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既是对法人自身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法人的设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必要的经费来源,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等。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法人才能正式成立。

  你对法人设立的具体流程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查找相关法规或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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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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