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办案程序 > 起诉 >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11 08:40:53 人浏览

导读:

检察院不起诉流程主要包括审查案件、决定是否不起诉、公开宣布并送达决定书,以及解除相关强制措施。不起诉情形包括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特赦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且未告诉或撤回、犯罪人死亡及法律规定免予追究等。

  一、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不起诉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应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4.善后工作:检察院进行不起诉决定的善后工作,例如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方式有几种

  法律快车提醒您,检察院有三种不起诉方式,分别是:

  1.法定不起诉。除“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其他都可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

检察院不起诉

  三、检察院不起诉是不是就结案了

  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是结案了。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表明行为人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除非之后有新的证据证明其构成犯罪。当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不是代表完全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如果涉及行政违法,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失等,还要承担民事赔偿相关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