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前共同财产如何继承分割
导读:
夫妻生前共同财产的继承与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当一方去世时,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遗产的继承按照遗嘱优先的原则,如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办理;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存在婚前财产或特殊约定的情况,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例如,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夫妻之间有关于财产的特殊约定,那么在继承与分割时也应遵循这些约定。
在继承与分割过程中,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和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或收益,具体范围为:
1.工资、奖金,以及以工资、奖金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无论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无收入,均不影响他们对财产的共有权。
2.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无论从事承包、租赁、股份、个体等经营活动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等知识产权取得的相应经济利益,无论权利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无论继承人、受赠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其继承和受赠所得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属于该继承人或受赠人个人所有。
5.一方一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中,前夫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与前妻离婚时协议负有部分抚养义务的话,即使立了遗嘱,如果在老公去世时,他与前妻之子仍未满18岁,前妻之子还是可以分部分财产的。如果男方在遗嘱中没有将其当做继承人,则不可以继承遗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立即生效,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获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