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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怎样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5 00:26:22 人浏览

导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需注意:可通过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由新监护人代理离婚诉讼。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了解这些规定,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怎样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身行为,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包括痴呆症人在内的成年精神病人,以及植物人,脑萎缩,脑瘫患等特殊人群。

  在婚姻关系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有时会受到其配偶的侵害,但配偶在法律上又是其监护人。

  1.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益行为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2.变更后的监护人可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受理此类案件。

  3.这样,通过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后,由新的监护人代理提起离婚诉讼,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二、无民事能力者的生活扶助权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一规定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

  1.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能自理、或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对方在离婚时应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或一定的财产,以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

  2.生活扶助请求的提出只能在离婚之诉中提起,该补偿的性质是一方基于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而对另一方进行的补偿。

  (1)婚姻关系结束之后,双方之间就缺乏相互补偿的依据,因此另一方就丧失了对另一方的补偿请求权。

  (2)生活补偿款只能是一次性支付,这是为了照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后的生活。

  3.但是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伴随着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婚姻关系解除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扶养义务应由监护人承担。

  4.不能以生活需要帮助为名义不同意离婚,提出过高的要求和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以上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快车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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