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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15:14:37 人浏览

导读:

在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从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撤销权虽赋予当事人撤销合同权利,但有法定限制。如果当事人超过这个行使期限提出撤销权申请,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民法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在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被明确规定为1年,这个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规定确保了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交易安全。

  如果当事人超过这个行使期限提出撤销权申请,法院将不支持其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这个1年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止、中断或延长

  二、撤销权的法定限制

  撤销权虽然赋予了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撤销合同的权利,但这个权利并非无限制的。

  1.法律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将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该权利也将消灭。

  这些法定限制确保了法律关系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

  撤销权是民法中的重要制度,了解其行使期限和限制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仍有疑问,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寻找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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