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侵犯肖像权
导读: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专属权利,包括再现、使用以及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开其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这里有两个构成侵害肖像权的必要条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侵犯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这些情况包括:
1.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以让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这符合社会公众利益,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
即使报道内容失实或不当,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或隐私权,但也不构成侵害肖像权。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或国家在特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公民参与此类活动,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因此对其肖像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如医学试验或法医学教学中展示病人或受害人的肖像。
5.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在广告中使用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肖像权人的肖像,或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
你是否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使用了肖像?遇到肖像权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快车,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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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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