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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3 18:23:17 人浏览

导读: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追偿顺序如何确定?追偿的顺序是有先后之分的,但并不意味着诉讼必须分开进行。本文详细解读了追偿顺序、条件及如何界定“不能追偿”等问题,帮助债权人了解自身权益。

  一、连带共同保证追偿顺序是什么

  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当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他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追偿的顺序是有先后之分的,但并不意味着诉讼必须分开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清偿债务的连带保证人可以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其他连带保证人,要求他们分别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

  二、连带共同保证和按份共同保证的区别

  连带共同保证和按份共同保证的主要区别在于保证人之间的责任份额和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1.保证人之间的责任份额不同。

  (1)在按份共同保证中,各个保证人之间有约定的保证份额,这意味着每个保证人仅对其约定的份额负责;

  (2)而在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之间没有明确的保证份额,每个保证人都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1)在按份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之间仅就其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三、连带共同保证可以相互追偿吗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在连带共同保证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之间没有明确约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即“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人之间有内部约定,则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则应平均分担。

  追偿顺序的确定,关系到每一位连带保证人的利益。如有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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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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