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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资料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3 14:35:1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起诉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资料有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情况证明、财产清单、债务清单等。离婚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和资料起诉

  1.起诉状:详细陈述双方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和诉讼请求等。

  2.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4.子女情况证明: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以及抚养状况等相关材料。

  5.财产清单:包括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债务清单:如果存在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证据:如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如家暴、出轨等)等,这些证据有助于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起诉由哪个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离婚起诉什么时候立案

  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如果受理了大约五个工作日,对方就可以收到法院的传票。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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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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