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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法院能判离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2 21:20:18 人浏览

导读:

本文将探讨法院能否因抑郁症而判离婚,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解析。我们将深入分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法律对于离婚的相关规定。

  一、抑郁症,法院能判离婚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抑郁症并不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直接理由。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夫妻感情破裂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而抑郁症并不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人民法院不能仅因抑郁症而判处夫妻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一方患有抑郁症,另一方想要离婚,除了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外,还需要满足以上五种情形之一。

  二、离婚诉讼的管辖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抑郁症虽然不会直接导致离婚,但夫妻感情破裂或其他法定情形可能成为离婚的依据。如您对离婚法律程序有疑问,请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获取更多帮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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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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