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法律规定,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什么
导读:
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法律规定标准是: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
(5)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
(6)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有权转移有一定的原则。
2.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你在实践中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答:孳息,原物的对称,是指根据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由原物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由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如母牛产下的小牛犊。法定孳息是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地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质量是指产品的优劣程度。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优劣直接影响买受人能否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是司法实务中出现较多的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数种时,如何解除合同?《合同法》第165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