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婚姻关系 > 夫妻感情破裂 >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要求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3 10:38:02 人浏览

导读: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流程要求有起草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安排开庭等。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

  一、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要求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所需材料都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三、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的费用什么时候交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通知原告提前支付起诉离婚的费用。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

  离婚案件诉讼费是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