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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2 02:51:12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时间是怎样的?如何有效防止时效过期?本文将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起始计算点、具体起算点以及防止时效过期的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维权。

  一、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1.民事诉讼时效的起始计算点,主要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2.具体而言,当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时,诉讼时效便开始计算。

  3.也存在一个限制,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该权利。

  4.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权利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适当延长这个时效期限。

  二、诉讼时效具体起算点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点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但是,如果权利被侵害后的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讼,法院将不再受理。

  具体的起算时间包括:

  1.对于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计算。

  2.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从债的关系成立时开始计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则按照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来计算诉讼时效。

  3.对于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

  4.原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租赁关系终止时开始计算,而恢复原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则从物被损害时开始计算。

  5.如果债权是以不作为义务为标的,那么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该义务时开始计算。

  6.对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如果伤害是明显的,那么从受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伤害当时未发现,但经过检验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那么从伤势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有效防止时效过期

  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后,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法院的保护。

  1.当事人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2.当事人也可以采取手段进行诉讼时效的中断,如与对方协商、提起诉讼、申请仲裁、请求调解等,这些都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有效手段。

  通过这些措施,当事人可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是否还有其他关于诉讼时效的疑问?欢迎留言交流,法律快车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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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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