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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8 01:52:48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并依法保护双方权益。具体如何分割,涉及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补偿与折价处理等问题,需综合考虑。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原则上应当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依法保护夫妻中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2.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进一步指出,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个人与共同财产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需要明确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

  1.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1)对于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的情况,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三、补偿与折价处理

  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补偿与折价处理的问题。

  1.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3.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处理,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5.而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情况,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6.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在离婚时也应酌情返还。

  总的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有疑问,请随时在法律快车上提出,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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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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