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合同效力纠纷 > 合同效力的瑕疵类型

合同效力的瑕疵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7 10:02:46 人浏览

导读:

本文对合同效力瑕疵进行了详细解释,包括其类型、情形以及撤销合同的条件。通过了解这些内容,用户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并据此做出明智的决策。

  一、合同效力的瑕疵类型

  合同效力瑕疵,是指因合同的主体、意思表示、合同目的和内容等因素存在瑕疵,导致合同的状态处于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状态。

  根据现行法律,合同效力瑕疵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2.合同效力待定: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民法典》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

  3.合同可撤销:指因合同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对上述三个方面,利益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归类合同无效情形

  无效合同是由于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而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效力的瑕疵类型

  三、掌握撤销合同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但一旦撤销权人行使了撤销权,则该合同的法律效力将被终止。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对于可撤销合同,你有何疑问?是否需要进一步了解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与我们一起探讨更多法律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