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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取得所有权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2 17:23:13 人浏览

导读:

拾得遗失物不代表取得所有权,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物品,捡到遗失物后有义务归还失主,不能占为己有。遗失物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遗失物。

  一、拾得遗失物取得所有权了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捡到一些他人遗失的物品,这些物品在法律上被称为遗失物。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捡到了遗失物就意味着自己可以取得它的所有权。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个人在捡到他人遗失物之后,无论该遗失物的价值如何,都有将其归还失主的义务,不能将其占为己有。因此,个人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二、遗失物的法律定义

  遗失物是指动产,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动产;

  2.须无人占有;

  3.须非无主物。

  也就是说,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因此,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

  此外,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三、遗失物的返还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发布招领公告。如果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3.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3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6.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权利人支付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7.如果你在生活中捡到了他人遗失的物品,应尽快联系失主或送交有关部门,确保拾得物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如果你对拾得物的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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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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