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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30 15:07:49 人浏览

导读:

本文对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进行了比较和阐述。主要介绍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如果你对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有疑惑,本文将为你提供全面的解答。

  一、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

  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虽同为行为,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

  1.事实行为完全不依赖于意思表示,它依照法律的规定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而民事法律行为则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

  2.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例如,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事实行为的实施者,可能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则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

  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需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这意味着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任何因外在因素如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导致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不一致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3.行为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同时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行为形式也需合法。

  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皆可。

  如果你对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有疑问,可以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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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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