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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过程中 对方不让接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1 05:05:58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让你接孩子怎么办?本文为你提供解决方案。首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其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离婚诉讼过程中 对方不让接孩子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不让接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该尽量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以避免对孩子造成更多的伤害。

  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减少诉讼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二、中止探望权的情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如果离婚后你遇到对方不让接孩子的情况,可以向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建议。同时,如果你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也欢迎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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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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