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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3 13:52:20 人浏览

导读:

身份证不是办结婚证唯一的依据,办理结婚证还需要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户口本。本文将从《民法典》结婚登记相关条款为您解答办结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所需的手续、材料。

  一、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不

  办理结婚证仅凭身份证是不够的,除了身份证,还需要提交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如果因故无法提供身份证,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为保证信息的一致性,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相同。若有不一致的情况,当事人应先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正。

  同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如不一致,当事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民法典》结婚登记相关条款

  《民法典》中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如下:

  1.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3.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4.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若您对办理结婚证的要求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在我们的法律快车小助手中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解答。

拿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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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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