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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最新政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29 05:21:12 人浏览

导读:

本文介绍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的最新政策,包括危房改造政策、扶持政策和翻建质量安全标准。对于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最新政策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旨在解决农村住房问题。这些政策规定主要针对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而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

  原则上,重建工作以农户自建为主,但若农户自建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地方政府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二、翻建享受扶持政策

  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

  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三、翻建质量安全标准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新建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1.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

  2.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你在农村有危房需要翻建,可以参考本文中提到的政策规定。你还有其他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翻建的问题吗?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会尽快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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