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由谁赔付
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通常由强制保险的保险人支付,但也存在由交通事故的侵权方自己支付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如果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则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不同的事故情况,赔偿比例也不同。
1.第一种情况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这种情况,赔偿责任主要在机动车一方,但具体的赔偿比例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例如,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则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第二种情况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如果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需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则承担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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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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