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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4-03 05:59:36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约定方式。本文详细解读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及变更,以及逾期付款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一、《民法典》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进行了明确。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如果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法院可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4.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

  如果买卖合同中对付款期限作出了变更,这并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违约金的起算点会随之变更。

  另一方面,如果出卖人在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

  三、逾期付款损失赔偿

  对于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情况,《民法典》也做出了规定:

  如果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人民法院可以以不同的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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