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要两个人一起领吗
导读:
1.领取离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参与,这是为了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以及离婚的意愿。
2.在办理过程中,双方需要明确了解离婚后的法律关系以及与子女的未来关系和应尽的义务。这一过程旨在确保双方都明确自己的选择,并充分了解离婚后的责任和义务。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离婚登记申请需在三十日内完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否则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申请:
双方应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以及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双方真正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3.批准:
如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自愿离婚条件,登记机关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自取得离婚证之时起,双方夫妻关系即告解除。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其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是人生大事,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在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愿每个人都能慎重对待婚姻,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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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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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如果想补办离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审查通过后,发给新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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