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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报警需要什么条件才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9 04:43:14 人浏览

导读:

失踪报警受理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行为人已失踪满24个小时,如果失踪人员属于未满八周岁的儿童、患有精神病等主体,监护人或者家属随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一、失踪报警需要什么条件才受理

  失踪报案的条件一般是行为人已失踪满24个小时。如果失踪人员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险,或者失踪人员属于未满八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者属于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的,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失踪报警的流程

  失踪报警的流程如下:

  1.当失踪人口在某个时间段,应当回来,而没有回来,且失去联系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失踪人口家属或者朋友可以报案处理;

  2.警方在联合家属等人一起寻找的情况下,失踪人口失联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应当立案处理;

  3.警方立案后,可以通过官网等平台,发布寻人启事,家属等可以附加线索奖励。

  三、失踪报警所需材料

  失踪报警所需材料如下:

  1.失踪人近期照片两张;

  2.户口簿;

  3.填写失踪人口案件登记表。

  根据有关规定,接报儿童失踪或被拐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被拐卖嫌疑的,警方将立案进行侦查,并不需要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有人失踪,可以在三日后向居住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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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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