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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阶段包含的程序要素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2 10:45:24 人浏览

导读:

开庭审理阶段包含的程序要素有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对、宣布法庭纪律、告知申请回避权利,然后法官依法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当事人陈述和宣判的顺序审判。

  一、开庭审理阶段包含的程序要素有哪些内容

  开庭审理阶段包含的程序要素有:

  1.由书记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书记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法院现在开庭。简单介绍审判人员构成情况,告知双方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是否申请回避。

  4.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照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法律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6.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7.审判长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可马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让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若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讨论,可择日进行宣判。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辩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诉讼中,在开庭审理阶段,辩论的形式主要是言论,但辩论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言词辩论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开庭审理

  三、开庭审理阶段是否应当公开审理

  就民事诉讼而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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