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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办理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9 08:19:51 人浏览

导读:

涉外离婚办理要的手续是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准备好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立案,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判决离婚。

  一、涉外离婚办理要什么手续

  1.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协议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2.准备相关证据:在涉外离婚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非常重要。当事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身份、婚姻关系、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

  3.提交起诉状: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受理与立案: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并立案。

  5.庭审:在庭审前,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证据和答辩状。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就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和辩论。

  6.调解:在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7.判决与执行: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二、涉外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涉外离婚手续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涉外离婚诉讼没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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