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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什么部门审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05:21:10 人浏览

导读: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一般会在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提供申请书、消防意见书等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什么部门审批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所申请事项的申请书;

  3.经营场地情况材料;

  4.消防意见书;(网吧、娱乐业

  5.环保评估意见书;(娱乐业)

  6.文化市场法规培训合格证。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需要哪些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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