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中哪些违法行为可以从宽处罚
导读:
新环境保护法中没有可以从宽处罚的违法行为,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环境污染罪规定的行为,行为人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有效合规整改的,可以从宽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新环境保护法中可以罚款的违法行为包括:
1.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2.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3.其他。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1.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3.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4.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5.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6.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7.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8.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状态:失效发布日期:1979-09-13生效日期:1979-09-1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文号:全国人民代表
一、环境保护法1、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2、环境民事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原告提出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免举证责任。第二节重点法条及预测一、重
《环境保护法》考过一次的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13条)、环境监测制度(第11条)、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第12条)、环境侵权行为(第6、7、44条)、防止污染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中国环境保护民间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阐明了中国环境保护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和环境领域的作用和影响,研究了中国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政策和法律,重
12点到14点的午休时间噪音通常算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对于午休时间的扰民行为,业主可以到物业部门进行投
没有许可证存储醇基燃料即是违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燃料,存储醇基燃料应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可以向第三人请求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