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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10:04:17 人浏览

导读:

强买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还涉嫌刑事犯罪中的强迫交易罪。

  一、强买强卖属于什么违行为

  1.强买强卖违反了消费者法律规定,强买强卖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2.强买强卖明显地破坏了自由、平等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的制裁,以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平稳地向前发展。

  3.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强买强卖是否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律快车提醒您,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5.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三、强买强卖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强买强卖构成强迫交易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26条规定:【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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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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