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在什么时候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初于1979年制定,正式从1983年开始实施。
随着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中国政府于2014年修订了该法,新版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新法规对破坏环境的法律责任做了详尽规定,强化了责任主体,明确了追究方式,并加大了惩罚力度。
具体而言,新法扩大了责任主体,涵盖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倡“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同时,新法规定了行政、刑事、民事三种责任追究方式,并对违法行为采取了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证照、刑事处罚等措施,以加强法律效力。
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多样,涉及毁林开荒、水源污染、珊瑚礁破坏、草原损害、非法捕猎采集、化石燃料燃烧等多个方面。
这些行为不仅影响生物多样性,还可能导致土壤侵蚀、水土流失、沙漠化,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并加速全球气候变化,威胁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
因此,保护生态环境,防止这些破坏行为发生是每个人和组织的责任。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具体的法律处罚措施。
这些包括:
1.行政处罚如罚款、停工停业、责令改正、吊销许可证;
2.刑事处罚包括拘留、监禁;
3.可能需要的民事赔偿。
4.此外,为加强环保法的执行力,法律还提出了加大违法成本、限制企业生产发展等措施。
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保护环境、惩治违法行为的决心。
如何界定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更多法律疑问,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暖心的法律援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一、环境保护法1、环境民事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2、环境民事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原告提出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免举证责任。第二节重点法条及预测一、重
《环境保护法》考过一次的考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13条)、环境监测制度(第11条)、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第12条)、环境侵权行为(第6、7、44条)、防止污染
新闻来源:新闻晨报转载时间:2006-2-222005年,松花江污染、怒江建坝之争和圆明园铺膜事件等系列环保事件,在国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这三大环保事
关键词:农村;环境法;政策内容提要:我国农业生产的农药化肥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农业环境日益恶化,不仅影响到
12点到14点的午休时间噪音通常算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对于午休时间的扰民行为,业主可以到物业部门进行投
没有许可证存储醇基燃料即是违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燃料,存储醇基燃料应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可以向第三人请求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