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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由谁主张债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0 01:40:4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注销后由公司的股东主张债权。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解散公司的决议书等。公司注销办理流程是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等。

  一、公司注销后由谁主张债权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权纠纷没有清算的,则该债权议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因为公司已经注销的,人主体就消灭了,应当由上述人员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注销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解散公司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4.全体股东签署的无债权债务等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原件1份);

  5.注销公告(原件1份)。

  三、公司注销办理流程

  公司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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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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