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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有官司法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7 05:18:24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注销后有官司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后,公司法人人格主体资格消灭,不再属于民事主体,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如存在股东、董事、监事等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况,可将其列为被告。

  一、公司注销后有官司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已被注销公司是否可以做诉讼主体

  1.公司注销后,公司终止,公司不再成为诉讼的主体。

  2.如果公司注销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人作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三、公司注销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一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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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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