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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与判决书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3 01:15:50 人浏览

导读:

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在于二者的适用条件、体现的意志和反映的内容以及文书的格式不同,此外,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后生效,而判决书的生效则根据审判程序的不同而不同。

  一、调解书与判决书区别

  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2.体现的意志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3.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二、调解书与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书的生效日期为双方当事人中最后一位签收调解书的日期。如果在调解书送达过程中,有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将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对于民事判决书,其生效时间则取决于是否存在上诉期。一审判决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即经过这是上诉期后,如果无人上诉的,判决书将自动生效。对于二审判决,一旦做出即为生效。

  三、调解书与判决书效力同等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 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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