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财产保全 > 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最长多久

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最长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2 13:03:08 人浏览

导读:

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最长一般是三年,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是存款一般会冻结一年,如果当事人申请对动产保全一般会被查封二年等。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不对财产进行保全会致使财产遭受损失等条件。

  一、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最长多久

  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期限最长多久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如下: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