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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他人专利号做广告构成何种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11:50:41 人浏览

导读:

擅用他人专利号做广告构成何种犯罪?商标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可预估的价值。文章梳理了相关法律规定,解读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探索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

  一、擅用他人专利号做广告构成何种犯罪

  利用广告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我国刑上的虚假广告罪;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且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假冒专利罪。

  对上述行为如何处理,我们认为首先要解决是一罪还是两罪的问题。

  二、商标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商标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可预估的价值。它可以转让、买卖或许可授权给他人使用。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及其法律保护,明确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定义。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等七项行为,违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具体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具体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等七项行为。

  这些行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的侵害,不仅损害了商标所有人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法律因此设定了一系列的制裁措施。

  如何界定“情节严重”?欢迎提问,法律快车与您共探法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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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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