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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6 07:22:03 人浏览

导读:

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员优先为失踪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代管人的人,这些人员都没有代管能力或者存在争议的,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员职责包括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费用等。

  一、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

  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以下人员代管:

  1.失踪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

  2.以上人员没有能力代管,或者存在代管争议,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员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踪人员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代管要多久

  失踪人财产代管的时间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期限,它主要取决于失踪人的状态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失踪人重新出现,他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返还代管的财产及孳息,并且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因财产代管产生的纠纷。

  若失踪人长时间未归且无任何消息,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由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并对遗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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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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