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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与滥伐林木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8 09:01:39 人浏览

导读:

盗伐与滥伐林木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犯罪主观方面的不同以及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盗伐的对象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一、盗伐与滥伐林木的区别

  盗伐与滥伐林木的主要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盗伐林木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通常涉及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而滥伐林木的犯罪对象主要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即砍伐自己合拥有的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盗伐林木罪在主观上只能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滥伐林木罪在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3.犯罪客观方面:盗伐林木行为纯属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而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为。

  二、滥伐林木构成犯罪将如何追究责任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三、滥伐林木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滥伐林木罪立案条件是:

  在林区,盗伐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1立方米至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的,为数量较大,应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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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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