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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机关是什么性质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0 16:49:33 人浏览

导读:

公证机关是有行政机关性质的特殊司法证明机构,是由国家专门为了代表国家进行公证证明活动而设立的机关。合同公证、婚姻状况、财产分割等都是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内容。

  一、公证机关是什么性质的

  特殊的司法证明机构。

  公证机关是一种特殊的司法证明机构,它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负责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和进行公证证明活动。公证机关的本质在于其代表国家进行的公证活动,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中国,公证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也不是纯粹的中介组织,而是一个在司法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证明机关。尽管公证机关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但它们的公证活动与法院和检察院一样,都是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的机关,具有国家机关的职能特征。

  二、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事项有哪些

  公证机构应当办理以下公证事项:合同公证;继承公证;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财产分割公证;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证;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公司章程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文书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机关

  三、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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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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