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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员公安机关怎么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3 00:53:10 人浏览

导读:

取保候审人员公安机关管理的方式是指定专人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监督和考察,并定期反馈情况。公安局取保候审的流程有进行申请、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等。

  一、取保候审人员公安机关怎么管理

  公安机关对于取保候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主要由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以及县级公安机关来进行。具体来说,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

  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他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在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此外,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时应按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已经交纳了保证金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被责令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甚至可能面临监视居住或逮捕的处罚。

  二、取保候审人员公安机关适用的依据是什么

  律快车提醒您,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人员公安机关受理的流程如何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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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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