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导读:
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发布挂牌公告:出让人在挂牌开始前发布挂牌公告,公布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挂牌时间、地点等。
2.出示挂牌文件: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出示挂牌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竞买申请: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相关的证件材料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审查挂牌资格:根据挂牌文件要求,对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诚信纪录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5.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最新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
6.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
7.公布成交结果: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8.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的周期一般在20日左右。具体来说,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出让人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1.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地籍股填写,当事人签字盖章)。
2.申请(当事人提供)。
3.地籍调查表(由所在地国土所盖章签字)。
4.出让合同(利用股提供)。
5.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利用股提供)。
6.请求政府批准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的报告(利用股提供)。
7.政府批准实施挂牌出让的批复(利用股提供)。
8.竞买资格确认书及成交确认书(利用股提供)。
9.征地费用一览表及所有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利用股提供)。
10.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提供)。
11.出让金缴纳发票。
12.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利用股提供)。
13.有批准权力的批准机关同意的批复(包括征地情况调查确认表、供地方案、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审批表、政府批复、安置途径告知书及听证说明、报批时的用地范围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14.身份证明。
15.委托书(非本人来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16.宗地图(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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