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的种类
导读:
招标方式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分为两种: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一种面向所有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开放的竞争性招标方式,通过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公告来吸引投标人。
这种方式根据参与竞争的范围又细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选择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投标的有限竞争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招标投标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无论是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招标过程都遵循一定的程序。
政府采购招标通常包括:
1.编制计划;
2.确定招标方式;
3.市场调查;
4.编制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或邀请函;
6.售卖招标文件;
7.资格预审;
8.接受标书;
9.公开开标、评标;
10.确定中标人;
11.发送中标通知书;
12.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监督管理。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则包括:
1.项目报建;
2.资质审查;
3.招标申请;
4.文件编制和审查;
5.标底价格编制;
6.发布通告;
7.资格审查;
8.文件管理;
9.现场勘察;
10.预备会;
11.标书管理;
12.价格报审;
13.开标、评标;
14.决标及合同签订。
这些程序步骤确保了招标活动的规范运行。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这一法律条款是招标活动的基础,它为招标方式的选择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规范了招标行为,保障了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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